2月24日上午,西昌一公司为西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送来一面锦旗,感谢民警为他们挽回公司的款项损失。
据了解,该公司嫌疑人王某某2020年前后,以公司的名义与几家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,私自将所有钱款收入囊中,未交至公司。2021年7月,该公司财务人员在与这几家客户对账时,发现了此事,公司对王某某进行约谈,其也承认了挪用公款的事实,公司催其限期还款后,交还了39084.79元,剩余款项拒不退还,于是公司对王某某的恶劣行为向西昌公安提起立案调查。
接到报案后,西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迅速对该案件进行调查,发现嫌疑人涉及的债务比较多,在民警的教育下,嫌疑人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经公安机关协商过后,嫌疑人王某某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和公司签订了《个人还款计划》,于2021年12月24日将213710元款项全数还清给了公司,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之中。
记者:沙尔祝 木呷